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永德县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检查情况的公示
2025-04-03 15:49:49 浏览次数:
一、检查主体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检查对象
(一)单位名称:永德县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租房5栋14-6
(三)单位性质:城镇私营企业
三、检查时间与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5年3月31日
(二)检查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有关情况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五、检查结果
永德县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
六、整改期限和要求
要求永德县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前补缴职工2024年1月至4月公积金,2025年6月30日前补缴职工2024年5月至12月公积金,2025年9月30日前补缴2025年1月至9月公积金。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