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临沧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检查情况的公示
2025-03-31 16:12:48 浏览次数:
一、检查主体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检查对象
(一)单位名称:临沧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云南省双江自治县阳光茗苑住宅小区1期1栋18号
(三)单位性质:城镇私营企业
三、检查时间与范围
(一)检查时间:2025年2月26日
(二)检查范围:管路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有关情况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五、检查结果
临沧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管路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六、整改期限和要求
要求临沧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5年3月10日前到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江管理部为管路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补缴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28200元。
七、整改结果
临沧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10日到双江管理部为管路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补缴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28200元。